2012年12月22日 星期六

臉書按「讚」分享廣告沒錢 美國用戶不滿提告

全球臉書(Facebook)用戶已突破8億人,按「讚」也成為時下年輕人或廣告用語,但美國加州多位民眾控告,臉書利用「讚」做廣告,使他們在經濟上受到傷害,法院仍在審理中。

臉書用戶可能對產品或動態按「讚」,其朋友也會看到,部分用戶質疑臉書用這功能做免費廣告,此舉恐違反加州法律,因該州禁止未經同意,便利用個人喜好作商業用途;用戶認為,這已讓他們在經濟上受到傷害。

臉書今年1月才推出行銷功能(promotions),用戶可對產品按「讚」,像是線上遊戲或香水,但這些產品和獎品、獎金作結合,因臉書創辦人祖克柏(Mark Zuckerberg)認為,信賴推薦是最有力的廣告。

臉書試圖要求駁回該案,卻遭法官拒絕,法官柯(Lucy Koh)指出,若用戶選擇特定產品或事物按「讚」,他們就有權獲得商業廣告代言的部分收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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